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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002077)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6
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45,510,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林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2、审议并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3、审议并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4、审议并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5、审议并通过《2008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200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8.1、选举朱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2、选举林子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3、选举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4、选举安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5、选举王茂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6、选举尹书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7、选举李锦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8、选举吴秋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8.9、选举范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 145,510,9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以上五名董事与四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9.1选举印腊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9.2选举孙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以上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145,510,92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杨亮先生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